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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/01/02
聯徵中心新年便民措施 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 郵局也可代收代驗

【聯合晚報/記者陳雲上/台北報導】











圖/聯徵中心提供
2013年一開年,為方便民眾申辦「個人信用報告」及「債權人清冊」等信用查詢,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宣布自102年1月1日起,擴大全台1300多處郵局,全面受理民眾代收代驗個人信用報告申請,且「每年度個人得免費申請中文信用報告1份」,領先日本、新加坡等國,為美、韓以外少數提供國人免費查詢的國家。

值得一提的是,此次郵局代收代驗的範圍,特別擴增「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」申請。

聯徵中心表示,以往民眾為辦理債務前置協商、更生清算或消費金融無擔保債務展延方案,須向聯徵中心申請「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」,但只能以郵寄或親赴聯徵中心位於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16樓之營業大廳申請。

1月1日起,郵局擴大代收代驗個人信用報告申請書範圍,除本人申請中文「個人信用報告(可依自身需求加列信用評分資訊)」申請書外,再擴增代收代驗「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」(含前置協商專用及展延方案專用)申請書,民眾可多加利用。

聯徵中心自100年7月1日委請郵局協助「代收代驗個人信用報告申請書」,101年3月1日擴大申請受理郵局,由303處擴增至偏遠、離島郵局,共505處;今年1月1日起全國1300多處郵局均可受理,受理時間按各郵局公告的儲匯窗口平日營業時間,不含周六、日。

郵局比照聯徵中心臨櫃辦理時採認身分證明文件,即年滿20歲或未滿20歲已婚者(身分證配偶欄登載)本人,親自到郵局儲匯窗口申請,除提供身分證正本外,第二證件可為健保卡、駕照、護照、軍人身分證、戶口名簿、最近30日內「個人戶籍謄本(電子戶籍謄本亦可)」等其中一種可資證明身分且有效期限內之文件正本均可受理。

郵局收取的費用包含查詢費用及代辦手續費,郵局代收手續費(目前為35元)屬當事人遞送申請件至聯徵中心之成本,由當事人負擔;郵局代收申請件後,信用報告將由聯徵中心寄予當事人,該寄送郵資由聯徵中心負擔,申請人不需附回郵信封或回覆郵資。

查詢中文「個人信用報告」、「債權人清冊-前置協商專用」及「債權人清冊-債務展延方案專用」,每年度第1次申請免費;第2次以後申請每份100元。查詢加列「信用評分」的中文「個人信用報告」,每年度每次申請第1份為100元。相關資訊可查詢www.jcic.org.tw或電02-2381-39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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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-2381-3939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
轉232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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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銀行 - 銀行財管 - 個人信用報告 郵局皆可申請
http://money.udn.com/wealth/storypage.jsp?f_ART_ID=280790#ixzz2HvhU5UKz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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